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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8章 新朝制度(一) (第3/4页)
队的大都督,军队由大都督府指挥,平时二到五名副都督管理。 都督府下设总参谋部、军政部、军法部、后勤部、陆军部、海军部等部门。 各地区比如西南地区,成立西南都督府,管理当地的军务。 军队执行募兵制。 大明的父子继承军户制度,缺点太明显,也没有为朝廷省钱。 最大的缺点是这种军队,在开国初期,战斗力还可圈可点。 经过多年的制度腐败之后,军户制已经完全没有战斗力。 大明的主要强军,那都是招募的军队。 大华王朝税收制度较好,朝廷不缺钱,直接采用募兵制。” 苏河对于军队,依然保持原先秦王府的制度。 这个制度现在运行的很顺畅,灭亡大明的过程中,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问题。 军队的财权和人事权不失,朝廷就能掌握军队。 大明军队人事权,早期还有五军都督府掌握。 军人有一定的荣誉感,大明军队前期战力还可以。 土木堡之变后,属于勋贵的军权,被文官夺去。 大明的军队,连将领的晋升,都需要看文官的脸色。 统领军队的统帅,大部分是不懂军事的文官,军队的战斗力越来越弱。 遇到一个懂军事的文官,那都是大明皇帝的祖坟冒青烟。 苏河吸取这个教训,军队的人事权由大都督府掌握。 军队最高人事权,由皇帝掌握,谁都不能插手。 军队的财权由皇帝、议会和内阁掌握。 军队不能自己掌握财权。 军队能经商,靠自己获得足够的军费。 这就不是国家掌握军队,而是军队掌握国家,肯定会出现大问题。 秦王苏河说完军队的制度,军方所有将领都松了一口气。 军队的制度基本没改,他们也不用重新适应。 除了多出一个从来没听过的议会,与之前没有太大的差异。 苏河诉说完军队的制度,没有任何人提出建议。 他看向文官,说出新朝的官府制度,这个苏河改变了很多。 “国家的最高决策者是皇帝,最高决策衙门是金銮殿大朝会。 朝会决定下来的政务,一般的由内阁处理。 内阁下设六部、工商总局、专利局等衙门。 还有几个衙门,不受内阁管理,直接听命于皇帝。 它们是由原先秘书处改编,负责沟通内外的通政司。 负责管理所有官办企业的少府。 负责收税的税务总局。 负责稽查百官贪腐的都察院。 负责审桉的大理寺。 新设立一个衙门议会,它的地位和内阁相同。 它负责国家高层与民间的沟通,制定律法的衙门。 所有文官都有任职期限,每一个职位任期五年,期满后都察院和上级会对官员进行考核。 包括首相在内的内阁成员、各部门的主官、地方的巡抚、知府、知县和议会议员。 都有任期限制,同一个职位,每个人不得担任两届。” 苏河没有对文官体制,做出太大的调整。 他只是增加了一个新衙门议会。 议会的作用,在王朝初期,主要是制定各种律法。 它也是苏河留下来,应对几百年后的大变局。 有议会这个衙门,之后封建王朝崩溃,必然会走向君主立宪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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