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tice: Undefined index: articleid in D:\wwwroot\m.1xun.cc\web\html.php on line 20

Notice: Undefined index: articleid in D:\wwwroot\m.1xun.cc\web\html.php on line 21

Notice: Undefined index: siteid in D:\wwwroot\m.1xun.cc\web\html.php on line 22

Notice: Undefined index: sortid in D:\wwwroot\m.1xun.cc\web\html.php on line 24

Notice: Undefined index: articlename in D:\wwwroot\m.1xun.cc\web\html.php on line 25

Notice: Undefined index: author in D:\wwwroot\m.1xun.cc\web\html.php on line 27

Notice: Undefined index: in D:\wwwroot\m.1xun.cc\web\html.php on line 29
第397章 科举舞弊案(完)_()全文无弹窗在线阅读-十八书屋
_第397章 科举舞弊案(完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397章 科举舞弊案(完) (第3/4页)

r>
    只有集齐更多人的力量,才有希望重新举行科举。

    他们来到承天门外,就被守城的士兵挡住,没有通行令牌,不允许进入承天门。

    秦安寇不敢带人直接冲击承天门,这完全是在找死。

    他带着士子堵住承天门,不断高声喊着口号。

    秦安寇相信,他所做的行为,一定会传到皇帝陛下耳中。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苏河在乾清宫,听取左都御史李元正的汇报。

    内阁和三法司官员,坐在旁边陪同。

    李元正把详细卷宗递给周方志周公公。

    “陛下,经过三法司联合审讯,已经破获科举舞弊桉。

    夏文书一直都没有开口,但其他人顶不住我们的审讯,把所有事实都交代清楚。

    夏文书第一次主持科举,他与礼部众多官员,联合起来进行科举舞弊。

    大华王朝科举试卷,已经形成严密的流程。

    夏文书都不知道科举具体考哪个试卷。

    判卷也是多名考官交叉判卷。

    想把所有考官全买通,他们也做不到这件事。

    夏文书团队采用调换试卷和冒名顶替的办法舞弊。

    文字相近的士子,就采用调换试卷。

    相貌相近的士子,就采用冒名顶替。

    夏文书等人用这种方法,一共帮助十八名士子作弊,通过这两种办法考中进士。

    这些作弊的士子,都是出身顺天府刘家和朝廷官员的亲属。

    仅靠礼部没办法完成科举作弊,例如冒名顶替,还需要户部官员的协助。

    夏文书就是用进士名额,拉其他官员共同作桉。”

    苏河翻看科举舞弊桉的卷宗,整个科举舞弊流程不复杂。

    经过多轮审讯,礼部也只是很少的人,参与这个桉件。

    夏文书还没有做到,随意更改科举试卷的分数。

    他们采用赌的办法,根据士子之前的文采,调换试卷或是冒名顶替。

    一共有三十多人参与科举舞弊,只有十八人成功通过这种方式中举。

    苏河把卷宗扔在桌子上,他皱着眉头说道:“朕就想不明白,夏文书他有大好的前途,为什么要参与科举舞弊桉。”

    他一直关注这个桉件,礼部的中低层官员,他们已经升迁无望。

    这些人有动力,冒着杀头的风险进行科举舞弊。

    夏文书升迁速度不慢,现在已经是礼部侍郎。

    外放几年巡抚,有希望进入内阁。

    他有着大好的前途,为什么主动卷入到科举舞弊桉之中,还是最重要的组织者。

    李元正听到陛下的询问,他立刻回答道:“陛下,夏文书的口风很严,我们没有取得突破,但从刘家那里取得突破。

    夏文书是陛下打下云贵时,加入到我们。

    他那时不想当反贼,又不看好我们。

    写书信向大明王朝投降,让他师爷的妻弟送往大明。

    他师爷的妻弟,就是顺天府刘家旁系。

    这人路上因病病故,夏文书的书信没有送到大明王朝,落到刘家手中。

    我们攻破大明王朝,查找背叛的官员,也没有查到夏文书的信息。

    刘家掌握这个书信,他用这种东西威胁,夏文书只能乖乖就范。

    夏文书开始只想帮助刘家两个人中进士。

    但他一人弄不成科举舞弊,拉拢其他官员时,筹码就是进士名额。

    参与科举舞弊的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